国家医保局: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发布时间:2019/09/10|来源:信用中国|专栏:国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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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刷冒刷社保卡、伪造虚假票据报销、恶意挂床住院……长期以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花样频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持续深化欺诈骗保治理。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截至6月底,全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6.6万家,检查发现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7万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1.1万家,解除定点协议1900余家,移交司法机关130余家;检查发现参保人员违规并处理1万余人,其中约谈4000余人,暂停医保卡结算3200余人,移交司法机关约300人;发现经办机构违规例数400多例,约谈经办机构工作人员18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两人。截至目前,共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共13.5亿元,处行政罚款1.4亿元。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对全国24个省(区、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飞行检查”30批次,已查实涉案金额超8777万元。

  据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在目前的高压态势下,欺诈骗保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仍普遍多发,且主体多、环节多、行为隐秘性强,打击治理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

  针对监管对象广泛、信息分散、行为隐蔽等特点,国家医保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进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工作、建立并完善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同时,着力推动建立医保信用评价与管理制度,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实施守法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近日,我们在北京、温州等17个城市启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基金监管信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建设,设立医保‘黑名单’制度,推进行业自律和联合惩戒。通过试点,及时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同时,我们也在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立法,逐步形成以法治体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格局。”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将一方面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检查力度,实现对全国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另一方面,将加快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医保监管立法步伐,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我们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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